1、教育教学权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也称科学研究权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个学生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由国家和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假期的权利
5、对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
6、参加进修和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