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及融合之发展

发布者:11班辅导教师     发布时间:2016-05-14     浏览数:21

一、课程融合的提出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放弃传统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提法。而提出信息技术应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全新观念,是希望找到一种新的、能实现教育信息化目标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以解决长期以来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成效不显的问题,是想要真正触及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而不是只用于改进教学手段、方法这类“渐进式修修补补”。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深度融合”要求实现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而“整合”不要求,也不关注这种变革。能否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也就是能否让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真正产生出“革命性影响”,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传统的课堂教学结构改变了没有。

二、  整合与融合
(一)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目标
1、培养学生具有终身学习的态度和能力,使之具有主动吸取知识的愿望并能付诸日常生活实践,能够独立自主地学习,自主地制定、执行学习计划,学会控制整个学习过程,并对学习进行自我评估。
2、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包括:学生获取、分析、加工和利用信息的知识与能力,对信息内容具有批判和理解能力,灵活地运用信息,具有融入信息社会的态度和能力,使信息技术的运用成为学习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3、培养学生掌握信息时代的学习方法,包括:会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学习,学会在数字化情境中进行自主发现的学习,学会利用网络通讯工具进行协商交流、合作讨论式的学习,学会利用信息加工工具和创作平台,进行实践创造的学习。
4、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今时代信息量剧增,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不断出现,在这个“知识爆炸”的大环境下,一个人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变得至关重要。
(二)融合,层次上的飞跃
    由此可见,深度融合的实质与落脚点是要变革传统课堂教学结构——将教师主宰课堂的“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结构,改变为既能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又能突出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主导——主体相结合”教学结构。
    国内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教育信息化若不紧紧抓住“改变传统课堂教学结构和建构新型课堂教学结构”这个中心,是不会有成效的,是要付出代价的。——这是一条铁的定律。也是中国人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发现的一条重要规律。不管是个人、社会,还是国家,准要是忽视或违背这一规律,都要付出代价,而且是非常沉重、高昂的代价。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