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标题:实践成果 作业周期 : 2020-02-24 — 2020-03-25
发布范围:全员
作业要求: 将研修所学应用到工作实践中,生成实践性成果(案例、实录、论文等),并对成果进行反思和评价,请按照要求提交,内容包含教学实践成果及反思两个部分。
发布者:管理员王老师
提交者:学员梁学平 所属单位:春华镇武塘小学 提交时间: 2020-03-21 23:03:34 浏览数( 0 ) 【举报】
胡红梅事件
北京时间3月6日,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胡红梅事件”,迎来了最新官方处理结果。胡红梅所在的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发布通知,宣布“胡红梅事件”处理结果如下:
一、责令胡红梅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
二、撤销胡红梅副校长职务,并调离教学岗位。
三、撤销胡红梅“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四、将胡红梅2020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定位“不合格”档次。
从官方宣布的处理结果来看,不管是在处罚力度,还是在处罚方式上都极尽严格!而其中“撤销职务、调离教学岗位”这样的处罚,对于胡红梅本人而言,几乎等于无法回到讲台继续任教!而处理结果的第四条,胡红梅本人还会面临着一系列的问责、检讨。
我们先来看看胡红梅的个人荣誉、头衔,“2018年全人教育奖”、“2016年中国十大点灯人”、“深圳市道德模范”……一系列耀眼、高大的头衔、荣誉,都是这位美女教师的个人荣誉!
而冲着这些荣誉、头衔加身,我们自然能够分析到,胡红梅在深圳市教育圈子,甚至是全国的教育圈子里都是一位“名人”!而胡红梅的各种头衔、荣誉,给她带来各种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同时,也给加大了她被曝出抄袭之后“坠入深渊”的可能。
所以,对于胡红梅而言,在享受这系列荣誉、头衔的同时,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自然会让是件波及的广度和影响力变大。
胡红梅“名师”头衔背后,是一线教师们“教师职称制度”的无奈。
其实,从“胡红梅事件”被曝出之后,关注最多的还是教师群体,而大部分教师群体在网上除了对于胡红梅本人“学术不端”进行声讨以外,还有很多人的声音指向她的“名师”头衔!
在现行的“教师职称制度”中,胡红梅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身居行政高位,脱离教学一线,顶着“名师”头衔,做的却是远离教育一线的各种培训、出书、讲座!这是现行“教师职称制度”下,很多高级职称教师的常态,而这种常态也反应着众多一线教师的无奈,拼命上课,拼命教好学生,努力准备职称,可能到最后还是一无所获!
“胡红梅事件”的爆发,无疑给这些一线教师,一个宣泄的窗口,以“胡红梅事件”为口,宣泄着各种对于“教师职称制度”的无奈和控诉!
最后,相信“胡红梅事件”的爆发,不是众多“名师”群体中的第一次,也不可能成为最后一次!而这些,更需要有关教育部门进行反思,反思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何最终“名师”的帽子,最后却是落到一个个“学术不端”之人的头上?
鲁迅说:
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
深圳龙岗区如意小学原副校长胡红梅老师就是一个悲剧,起因就是抄袭他人文章书籍。
胡红梅,光听名字,不时尚,但质朴,出现在脑海里的是一个农村姑娘,淳朴善良美丽。
好一朵红梅,40岁,早已是蜚声语文界的名师,不仅书教得好,人还长得漂亮。看看照片,说颜值逆天也不为过,五官精致,气质温婉,美得360°无死角,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塑造一个人需要一辈子,毁掉一个人只要鼠标点一点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名师的成长不仅要靠自己的努力,还要靠天时地利人和,这些的得来都不容易。
出生于湖南衡阳县这个小县城,当了8年的小学语文代课教师,没有编制。17年前,胡红梅参加龙岗区首届青年教师素养大赛,获得小学组第一名,崭露头角,又遇到两位伯乐:特级教师邓蝴梅、全国名师赵志祥。
从此走上了教师专业化发展之路,进入了事业发展的快车道,成绩和荣誉接踵而来。她的成功,决不是一个人的努力,而是众人拾柴火焰高。
成为公众人物,开讲座,搞讲学,红红火火。但因为个别网友眼尖,发现了她存在学术不端的行为,于是鼠标轻轻一点,结束了她的事业上升期。这就是著名的蝴蝶效应,山东淄博一位小学语文老师王爱玲,在微信公众号上发了一篇关于胡红梅抄袭的文章,旋即在全国教育界掀起了一场到现在还没有结束的龙卷风。
从代课教师到全国名师,她走了近20年,从全国名师到过街老鼠,身处网络时代,只在一瞬间。
教师不生产知识,教师只是知识的搬运工
平心而论,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他们的责任更多的是传播知识,把知识从书本搬到课堂,而不是主要负责生产知识。生产知识的责任更多的在高等教育阶段。比如语文学科,华东师范大学里有专门的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博士专业。
有过中小学教学经验的人都会明白,自己在课堂上所宣讲的知识,绝大部分都是现成的知识,都是通识知识。今年讲是这样,明年讲还是这样,在这个班讲是这样,在那个班讲还是这样,我讲是这样,你讲还是这样,把知识搬来搬去,仅此而已。没有人说,这个知识是某人提出的,要征得某人的同意后才能讲。
胡红梅老师也不例外。“班级博客”“家长智慧课堂”“家长朗诵社团”“每周一信”“公益网络讲座”“工作室网络公益教研活动”“阅读教室”等等,都是知识搬运的载体和工具,这里不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
这些活动,与其说是脑力劳动,不如说是体力活,胡红梅老师很勤快,搬得多,搬得快,搬出了知名度和影响力。
她的致命错误是,大段大段的抄袭,整本整本的抄袭,然后署上自己的名字,据为己有,这就不对了。如果教有余力,可以著书立说,但不能照搬照抄,不能把文章抄在祖国的大地上。
不可否认,她抄袭的情节是很荒诞的,甚至出现了一些“低级错误”,比如照抄台湾作家林玫玲的《假如要有学习单》,连作者自序也归为己有。
虽然抄袭、借鉴与二次创作这三者之间的界线本来就模糊,但她的操作仍然给人痕迹很重的感觉。她自己也知道,所以,问题出来了,她也承认了,并没有文过饰非。
胡红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如果你是一名教师,你要把书教好,你要把教学研究做好,你要把职称评上去,你要争取更大范围内的知名度,你不得不一边拿起粉笔在黑板上沙沙沙的写,一边带着小蜜蜂扩音器在课堂上“布道”,还要一边绞尽脑汁地写论文、发文章。
是的,学校考核需要论文,职称晋级需要论文,成为名师需要论文,能有专门著作那自然是更好。
胡红梅,是千千万万中小学教师的一个缩影,她要一直不停的写,才有更好的发展前景。客观需求驱动了她的行为。
扪心自问,有多少老师真正地在写论文,在编著作,不可否认有一些老师的文章原创度很高,但也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在抄袭。
胡红梅这样的老师对基础教育的贡献是不可抹杀的,如果全国的教师都有她那样的教学功底,我想学生是有福的。如果你是校长,你是欢迎她这样会教书的老师,还是欢迎只会写文章的老师?答案不言自明。
无意于替胡红梅老师说话,也不赞同她的学术不端行为,其严重缺乏版权意识也是不争的事实。但我想不能把她的抄袭行为简单地与其个人道德品行划等号,应该更多的从基础教育制度设计存在的弊端方面考量。
胡红梅事件给基础教育带来的反思之一
可以说,胡红梅抄袭事件又一次掀开了基础教育的遮羞布,不能不引起关心关注基础教育人士的深刻反思。
中小学教育过度地强调科研,搞得像大学一样,以论文、课题为圭臬,作为评奖晋升的重要依据,势必使基础教育承担额外的压力。毕竟,中小学教育的特点就是基础性。可以搞科研,但权重不能太大。
我们要思考,中小学教师的评价制度怎样才更具有科学性、实效性。如果做的不如写的,那就是一个不好的评价导向。一个教师如果有了高级职称,有了“名师工作室”,出书卖书、四处做讲座等经济利益就是衍生品,谁不趋之若鹜,甚至冒着学术不端的风险。在浮躁的功利语境下想要独善其身是很难的。
近些年来,基础教育阶段各种冠以高大上名称的课改模式、教学理念层出不穷、花样翻新,让老师疲于应付,其实大部分都是在玩概念,是花拳绣腿的假把式。再说,抄来抄去毫无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对于基础教育又有多大实质性的帮助呢。
毫无疑问,胡红梅老师是所在学校所在地区的一张金字名片,打造出这样一位在全国叫得响的名师,是教育的一个政绩。不幸的是,出事了,一切归零。
出事之后,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公告里有一个词频繁出现,那就是“撤销”,撤销其如意小学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撤销“龙岗区胡红梅名师工作室”;.撤销龙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
撤销、撤销、撤销,动作不可谓不快,力度不可谓不大,气势不可谓不牛。但是,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没有责任了吗?平时的监管到哪里去了?胡红梅的抄袭行为是怎样一步一步涉险过关的?山东的一个小学老师都能发现的问题,教育局就发现不了?难辞其咎。
总之,胡红梅老师瞬间从名师沦落为“不合格”等次,似乎这个事情就可以了结了。但对于基础教育的思考不能停止,对于基础教育存在的各种弊端不能放松警惕。正如白岩松在《医学与医德》中所说:
哪一个行业都会有自己的败家子儿,但我们现在的败家子儿大比例是由环境和制度逼出来的,所以整个社会要去反思这个事情。
既然没有好的土壤,就不应该光指责种子不好。从这个角度反思,胡红梅老师也是受害者。
一个好老师,就是一个好老师,他没有多大名气,也不是什么先进,更不会被提拔成什么主任、校长、局长、市长。
因此,在我看来,一个名师,肯定不是好老师;而从教师岗位上出来的什么长,也不是好老师。
好老师只不过是纯粹的好老师,他的学生在校时对其尊敬、信任、喜欢,毕业几十年后仍然如此;他教给学生知识和能力,更教会学生做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不猥琐也不伟大。教书是其事业,也是其养家糊口的工作。
一个教师,就是一个教师,不是写论文的工具,更不是抄论文的小丑。
教师可以是教育家,但不是他去研究教育理论,而是理论家要去研究他的教育行为和教育思想。
正是一个作家,是写文学作品的,而不是文艺理论家。那些张口就谈文艺理论的作家,是因为写不出真正的作品,或者不能用自己的作品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