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周琳红 发布时间:2020-03-31 浏览数( 0) 【举报】
1.教师认真坚持 一看、二摸、三问、四查的要求进行晨检工作,如有需服药的幼儿,请家 长在喂药委托书 上填写病因、药名、服用方法、剂量等并放到专用的药合内 ,签字 并留下 有效联系方式. 。
2.教师应与家长 儿服用的 药物 不会出现异 常,如有散装的药品应打开观察药的颜色有无潮解、变色等现象.。
3.幼儿园保教人员应向家长明 确 本班教师只负责需服药幼儿园连续三天的巩固性药.物。
4.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仔细核对。
5.教师在活动中,应注意观察带药幼儿的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及时与保健员、家长联系。
6.教师按照家长的填写,在要 求时 间内给幼儿服药,并注明“药已服用过”。
7.教师应记录服药 幼儿健康状况,如认为个别幼儿需要特殊观察,应在交接本上写清楚具体情 况,提醒晚班教师注意.。
8.晚班教师在活动中,应注意观察服药 幼儿的状况,并在离园时主动向家长说明幼儿服药和在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