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为什么要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

发布者:丁娜     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数:0

一、听觉体验是一切音乐活动的基础

课程标准当中特别强调关注音乐本体,在课程内容中也大量涉及到听觉的艺术和感知这样一个问题。那么,在这个问题上老师们应如何把握呢?其实,今天一线音乐教师在教学操作层面确实有很多困惑,所以老师们要明白一个道理:我们的音乐教学为什么要遵循这样一种感知规律,这跟我们艺术课程本身特点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音乐课标中教学建议的第一条就是: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课改已经十余年了,课标大家也都从道理上认同,但是结合教学把它变成一种教学行为的时候,我们就要好好思考一下为什么要把这条作为教学建议的一个核心呢?第一个就是听觉体验,它是一切活动的基础,课标里也反复提到这一点。比如一切音乐活动的基础就是感受与欣赏,就是把感受,把音乐的听觉感知作为音乐学习最基础的一部分,或者把这句话倒过来说,音乐学习离不开听觉体验,我们讲那些非音乐的教学行为的时候,老师试图用语言、用讲、用告诉的这些方式,这些都是违背音乐艺术的感知规律的。音乐教学的正确方式是重视聆听,老师不要舍不得时间,要保证足够的聆听时间,听觉体验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中,无论是欣赏、唱歌、演奏或者创作,都要把听觉体验作为一个基础的,或者是基本的教学目标。我们获得的听觉体验逐渐积累出的音乐经验才是我们音乐继续学习或者从事音乐活动的基础。过去还有这么一句话,就是基础音乐教育培养的是什么人呢?我们培养的是音乐的听众,爱好者,是能参与音乐活动的大众,所以培养普通人的听觉能力是音乐教育的首要目的。我们要重视聆听,给学生足够的聆听时间,实际上说到底就是培养音乐爱好者,终身喜欢音乐,把音乐作为他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基础音乐教育不是通过九年把学生培养成爱好者,如果我们的评价方式不当,我们的教育方式不当,本来学生是喜爱音乐的,但最后却由于我们的教育方式不当,造成他们成为音乐艺术的抵制者,这就很糟糕了。课改之前出现过这样的现象,由于我们过分重视知识与技能,强调理性的,脱离音响的教乐谱,使孩子们感到音乐课比数学还难,我们把学生引到了那种学习理科的思维方式上去了。现在有很多中西部偏远地区,以及课改没有涉及到的地方,仍然会出现类似的现象。

很多老师学会唱一首音乐作品,学会读谱,从来没有思考过我们是怎么学会的。其实一开始我们还真不是去学谱,没准我们是先会唱这个作品,再去找谱子,在唱谱子的过程中学会认谱了。或者我们真想学一件乐器,就会拿件二胡随意比划比划,可能无意中就学会了。之后就会产生进一步学习的动力和愿望,通常是先有音乐,后有听觉,有了感性的认识之后,才会进入到理性的学习。比如说突然拿一歌本,自己看着歌本就产生那种感觉了,但这也不是绝对化的。人都有内心听觉,这是音乐心理名词,就是看着乐曲的乐谱,产生一种内心的音响感。这种内心听觉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这是需要训练,需要培养的。但是从视觉上入手,没从听觉入手的话这就不是一个基本规律。其实,今天很多老师上课的方式可能真的需要调整,老师在教孩子们唱歌的时候,总是先让他们去读谱,从理性的,从视觉开始让学生进入音乐,这是不符合音乐学习规律的。除此以外,音乐还具有陪伴性,有的时候在听的过程中,你自己就潜移默化的吸收了很多。所以我们为什么要强调范唱?给孩子们播放一段音乐,他在大量听的过程中就已经获取了大量的信息,这时候我们再让学生获得理性认知,才是符合逻辑的。所以,在小学初级阶段,不要一开始就让孩子去读谱,这样的话学生的学习兴趣就减了一半了。因为当你没有读谱能力的时候,这毕竟是挺困难的一个过程。有经验的教师会先让学生把歌唱会了,然后回过头来像唱歌一样的唱谱,这就潜移默化的让学生学会了读谱,这也是一种方法,一种手段。高年级具有理性的能力了,老师就可以从读谱入手,这要看学生具体的年龄段。

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对于现在探讨的遵循音乐艺术感知规律的问题,老师们还可以结合这次课标总目标修订以后提出的音乐基本素养问题来思考。这个问题是旧课标没有提到的,就是人的基本音乐素养究竟涵盖那些方面?平常老师们也在说:“你的音乐基本素养高。”但是它的内涵是什么,它包括哪些方面?这一直都是很模糊的,并且众说纷纭。

 

二、音乐听觉能力是人的基本音乐素养首要部分

新课标有个明确的界定,就是人的基本音乐素养是双基加四个能力。作为国家的一个音乐教学文件,把它正式明确起来,是课标的一大贡献。四个能力,原来是指音乐感受能力、音乐欣赏能力、音乐表现能力和音乐创造能力。现在新课标把第一个感受能力改成了听觉能力,这个就跟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非常接近了。为什么不叫感受能力?因为感受能力是比较宽泛的,听觉、视觉、运动觉、触觉都是感受能力。现在把音乐学科界定于跟音乐相关的听觉能力上,也就确定了音乐主要是培养人的听觉能力,发展人的听觉能力的目标。那么,音乐教学听觉体验就是最重要的一个学习内容,我们要发展学习者的一种主要能力就是听觉能力。马克思有一句话大概是这样说的:“对于听觉不敏感的人来说,再好的音乐都毫无意义”。所以,在音乐教学中,听觉能力的培养是最基本、最基础的。我们讲音乐基本素养,第一个就是听觉能力,这跟总目标和基础教育的培养方向密切相关。具体到一节课上,要多少时间去讲,多少时间去听跟音乐有关的东西,就不言而喻了。新课标中的欣赏能力也是一个变化,过去叫感受与鉴赏,这次把鉴赏改成欣赏,这个特别适合小学和初中生。我们知道虽然一字之差,但这里面的内涵是不一样的。欣赏在辞海里的意思是怀着一种美好的心情去领略美好的事物。那么鉴赏就有一个很理性的成分,是通过鉴别、对照、比较这些理性的方式对音乐做出价值判断和审美活动。因此,欣赏与鉴赏在音乐审美的层次和深度上就有了一个划分。那么,音乐欣赏能力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更多的是体现在对音乐经验的一种积累,要多听,多给学生音乐经验的积累,要尽可能让学生记住多一点的音乐旋律、主题,因此课标有一个量化的要求,欣赏课要求学生一学年要记住多少音乐的主题,唱歌课要求学生一学年要背唱 3 — 5 首歌曲,而且还包括一首民歌,这些量化的要求都跟听觉有关。这里牵扯到音乐的记忆,有些老师说记不住,那就是听的少,这个跟喜欢不喜欢没关系,就是你有了很好的听觉环境的时候,就一定会记住了。

音乐的表现能力就是现在大家比较关心的唱歌能力、乐器演奏能力、读谱能力和综合艺术培养能力。这四个能力中大家比较关注的是唱歌能力,这是实行起来最普遍、最容易的。但老师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课标上的三个学段的标准写的清清楚楚:一、二学段要能够自然的唱歌;三——六学段能够有表情的唱歌;七——九学段要有感情的歌唱。实际上新课标对能力的要求不像过去加入了很多技术性的东西。作为一名普通的音乐爱好者,对于唱歌的要求就是自然有表情有感情就可以了。所以,对学生唱歌能力的培养,老师不要想得太复杂,能自然有表情有感情唱歌就达到目标了。

对于现在相对薄弱的是乐器演奏能力培养,有很多客观因素制约,这其中既有教师,也有传统观念对演奏乐器认识。但是,乐器演奏能力确实应该加强。作为人的音乐能力来讲是两翼的,一个是唱歌,一个就是演奏。演唱相对比较容易,每个人都有嗓子,都可以唱歌。但乐器学习就需要有条件,这个条件可能有些地方就没有。还有一点,就是现在的音乐课原来叫唱歌课,没叫做器乐演奏课,所以器乐演奏经常被忽略,老师也经常认为教会学生唱歌就行了,至于器乐演奏,有些老师也不会。所以,很多老师自身也不具备乐器教学的能力。因此,老师们要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吹竖笛、口风琴、葫芦丝是没有太大难度的,只要老师们在课余时间稍稍下点功夫,就能解决学生的课堂器乐学习问题。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