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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学知识为载体,渗透“思想”和“方法”

2016-11-14 发布者:冯丽红     浏览(0)

以数学知识为载体,渗透“思想”和“方法”

  这里的“数学知识”指概念、法则、性质、公式、公理、定理等。《课程标准》说得很清楚,数学知识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概念、法则、性质、公式、公理、定理等,另一方面是指思想和方法,而思想和方法是“由其内容所反映出来”,因而应该将数学知识作为载体,把数学思想和方法的教学渗透到数学知识的教学中。教师要把握好渗透的契机,重视数学概念、公式、定理、法则的提出过程,知识的形成、发展过程,解决问题和规律的概括过程,使学生在这些过程中展开思维,并在过程中形成数学思想和方法。

  在渗透数学思想、方法的过程中,教师要精心设计、有机结合,要有意识地潜移默化地启发学生领悟蕴含于数学之中的种种数学思想方法,切忌生搬硬套,和盘托出,脱离实际等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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