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学科的核心素养
发布者:冯玉萍 所属单位:尖扎县第二民族中学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数( -)
【举报】
新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的学科核心素养界定为四个方面:
1.语言建构与运用
语言建构与运用是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逐步掌据祖国语言文字特点及其运用规律,形成个体言语经验,发展在具体语言情境中正确有效地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2.思维发展与提升
思维发展与摄升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通过语言运用,获得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堆的发展,以及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等思维品质的提升。
3.审美与创造
审美鉴赏与创造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中,通过审美体验、评价等活动形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与鉴赏品位,并在此过程中逐步掌掘表现美、创造美的方法。
4.文化传承与理解
文化传承与理解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理解和借鉴不同民族和地区的文化,拓展文化视野,增强文化自觉,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防止文化上的民族虚无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