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管理需有明确的边界意识

发布者:坊主58     发布时间:2016-08-08     浏览数:0

  近日,河北涿鹿县“悲情教育局长”以一席慷慨激昂的辞职演讲赢得了舆论的普遍关注和声援。可以说,一名教育局长为了推动教改,抛弃个人名利,以辞职的方式呐喊诘问教育,这种“受害人心理”在传播学上显然具有积极意义,极具感染力。

  但抛开情绪的外衣,回到事件本身来看,我们或许会发现其严重背离了教育常识与规律:教学模式是基于具体的学习内容与具体的学习者的,具有主体性。每一个教师都有自己的一套看家本领,这本领于他而言就是他的模式。作为学习者同样也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式,也就是学习模式。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传统与文化,不同的学科也有其不同的教学特点,哪怕在同一所学校,针对同一个学科,不同的主体也会有不同的模式。要求一个学科,一所学校,甚至一个区域用同一种教学模式来教学,就是模式化,是应该警惕和批判的。可以说,全县以行政手段推行一种教学模式,这本身就是反智行为。

  杜威早年就有这样的告诫:“如果我们把一个所谓统一的一般方法强加给每一个人,那么除了最杰出的人以外,所有的人都要成为碌碌庸才。”模式化抹杀了教育价值的多元化表达,令整个教育生态衰退为单维度的同质化。身为教育局长没有这样的认识,反而视家长的意见于不顾,对政府的叫停不理解,以一种壮士断腕的方式宣泄自己的情绪,围观者是不是应该有一点理性的审视,而不是简单地为其鸣不平或对其谴责?

  从这位局长的悲情演讲中可以看到他心气尚未平和,至少没有认识到凡事走捷径,不能沉下气来审慎、独立、自省乃是处事之大忌;更没有意识到实利主义——只学形而下的操作之术,却不论形而上的价值支撑和哲学观瞻可能给一方教育乃至一代人带来灾难。

  面对此类境况,舆论总是划分为两个极端,恐怕源于理性思辨的欠缺。如果围观者回溯过往,或许可以发现许多年前对“336”模式的趋之若鹜到今天的“夕阳西下”,甚至再上推至上世纪50年代的“五步法”教学模式风行神州到如今的几乎无人知晓,历史与现实已经告诉我们,盲目崇拜和复制模式,不回归教育常识,只能在迷信的歧途上越走越远。

  更需要我们审视的是:作为行政官员的教育局长,其作为的区间和责任边界在哪里?时下多有“教师是专业的教师,校长却少有专业的校长”之论,其实,局长也有基于其职业伦理的专业性。从教育行政学的视角来看,教育局长的行政定位在教育管理和服务上,包括统筹、规划、监管、评鉴等,而不是干预甚至凌霸于学校主体之上。局长要做的是校长的遴选、推荐与任免、学校的布局规划与调整、教育资源的整合与配置、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实施和监管等工作,至于中观微观的办学举措与教学管理则是学校校长和老师的事。局长将权力之手伸向了本不属于他的职责范围,难道不应当自省与反思吗?

  行政的越界干预,实际上剥夺了学校和教师的自主权,而这种抽离了教师和学生实际需求的野蛮剥夺,激起剧烈的反抗就不奇怪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去行政化,让教育家治校成了一个紧迫的课题。

  网上还流传着一份涿鹿县教科局致家长的一封信,说是从下学期开始将给部分学校充分办学自主权,各学校自主选择、确定何种教学模式,教科局不干涉。结合相关报道看,至少该县已经意识到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明确自己的角色和定位,不可越俎代庖。

  “悲情局长”辞职演讲带来的舆论发酵,再一次提醒我们,长官意志退场,权力之手收回,学校恢复理性,教改回归常识,教育列车才有可能转回正道。总之,教改的持续推行,需要尊重内在的规律,恪守运行秩序,厘清各方面、各部门职能的定位和权力边界,谨防权力之手跨界越权。

  (作者凌宗伟,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文章第92次入选“锐评”栏目。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