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校园安全常见的安全事故
1、不当活动事故。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伤害。
2、交通事故。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强行超道、高速骑车等造成的交通事故。乘座货车或超载车辆而造成车翻人伤亡的事故。
3、体育活动事故。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4、校园暴力事故。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的侵害。哥们义气拉帮结伙;为小摩擦使用武力;盲目消费导致偷盗;不良交往拉人下水;少数教师有体罚行为。
5、消防事故。学生取暖、用电、饮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一是侥幸心理严重,导致老化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仍在凑合着使用、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等等。二是消防知识缺乏,大多数师生不会使用灭火器,消防课极少上,发生火情更不知如何处理。三是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6、学生身体特殊事故。因学生特殊疾病、特殊身体素质、异常心理状态受到意外冲击而造成的伤害。
7、卫生事故。学校卫生管理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卫生设施差等问题仍很突出,已成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隐患
三、加强校园安全对策
(一)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将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纳入监管范围。
一要进一步落实学校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
二要将加强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纳入各地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力量,健全制度,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
三要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安全工作。要指导学校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建成后出现的治安、卫生、饮食、交通等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建筑用房建设和使用标准严格把关,不留建筑上的安全隐患。
五要认真抓好学校防火、学生食堂和宿舍管理、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六要组织开展面向本地区全部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检查,逐一检查这些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校舍、食堂、自备水源、厕所等易发事故环境的隐患排查情况,做到制度预案不健全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加强检查消除隐患 中小学校要在春秋季开学前,普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要以农村中小学为重点,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指导督促学校把上级部门对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向当地政府反馈,并在行政区域内进行通报。要把督导检查结果和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主题,深入组织学生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中小学校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等事故的教育;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分级分批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培训。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培训计划,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园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为有关中小学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校长园长和学校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管理专门培训。中小学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四)加强合作齐抓共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文化、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沟通情况,解决重点问题,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把中小学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要会同卫生部门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