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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高年级作文审题能力的培养

发布者:赵明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数( 0)

审题是作文教学一个重要环节,教师指导学生作文,首先要让学生深入思考题目内容,明确题目范围,揭示题目意义。这就是审题。只有这样,作文内容才符合要求。否则就会出现“走题”、“偏题”现象,甚至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毛病。
一、指导学生完成审题任务
(一)审清体裁
    体裁是文章的表现形式。在小学阶段涉及的体裁一般有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诗歌等。小学作文训练的重点是记叙文和常用的应用文。记叙文主要有写人、记事、写景、状物四种形式。审清体裁,就是要弄清题目要求我们写什么形式的文章,是写人记事呢,还是写景状物。
一般情况下,文章的体裁,题目都有明确的揭示,要留心辨别。
    以写事为主的记叙文,常常注明XXX事;以写人为主的记叙文,常常注明XXX人;以写活动为主的记叙文,常常注明XXX活动。如“发生在家里的事”、“记一件有趣的事”、“记一件互相帮助的事”,这些题目都标明是写事的文章。“记一个勤奋学习的人”、“吃苦耐劳的妈妈”、“助人为乐的张阿姨”,这些题目标明是写人的文章。“记一次有意义的活动”、“记一次冬游”、“记一次参观活动”,这些题目都标明是写活动的文章。
    一般情况下,标有“记”字的,常常是记叙文,如“记一件事”,“记一个我熟悉的人”。以介绍物品名称为题的,一般是说明文,如“洗衣机的使用和保护”、“文具的保养常识”。
    有的文题,可以写几种体裁,如“母校使我难忘”,既可以写母校的老师、同学 使我难忘,又可以写母校的事使我难忘,还可以写母校的景色使我难忘,这样的文题,要先确定内容及中心,再确定体裁。
(二)审清人称
    人称分为三类,第一人称“我”,第二人称“你”,第三人称“他”,用第几人称写,要根据主题的需要,如“在雷锋的精神鼓舞下”,应用第一人称来写,这样容易写出自己的感情,表达得亲切自然。如果用第三人称,写别人怎样受鼓舞就不如第一人称真切。再如“雷锋精神鼓舞了他”,应用第三人称写,这样能比较灵活自由地运用多种表现手法。审题确定人称,不能只看作文题中的人称代词。如“我的同学”,题目中的人称代词是“我”,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用第一人称写,“同学”是写作的主要对象,应重点表现同学的品质,最好用第三人称。又如“她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虽然“她”是第三人称,但她是文章重点写作对象,这样的文题,最好用第一人称写。
(三)审清选材范围
    文章的题目很多在选材范围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注意弄清这些要求,以防所写的内容跳出“圈”内。如“上学路上二三事”这个文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范围要求:时间范围“上学”;地点范围“路上”;数量范围“二三事”。再如“我爱妈”这个文题,不仅规定了写作对象“妈妈”这个人物范围,还规定了写作内容“怎样爱妈妈”。

确定文章的选材范围,要注意分析题目中的修饰语。如“一堂生动的语文课”,修饰语是“一堂生动”。从这个修饰语中我们清楚地看出,这堂语文课的数量范围只能是“一堂”,写作内容应围绕着怎样“生动”来选材。一般来说,题目中的修饰语越多,写作的内容就越窄,范围越小,反之,修饰语越少,写作的内容就越宽,范围越大。如“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这个题目的修饰语较多,严格限制我们必须写“星期六的晚上”,不能写其他时间的晚上,也不能写星期六的其他时间,只能写晚上,而且只许写“一个”晚上,不能写两个。如果这个题目就是“星期六”,范围就广泛多了,早晨、晚上,一个、两个星期六都可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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