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安祝兴 所属单位:托县第二中学 发布时间:2017-01-18 浏览数( -) 【举报】
通过视频课的学习,我进一步明白,在采用讲授法中,下列情况不当讲或少讲:
1、教材中已阐明学生看得懂的知识。
2、教材中虽未阐明,但学生可领悟思考的知识点。
3、与教学目的、教学难点无关的事实材料的叙述。
4、学生已经掌握了的知识点。
5、不是通过讲授所能解决的问题,如操作技能的训练等。
我们老师,采用讲授法时,有时明明知识学生应该会这部分内容,但是就是担心学生,所以占用了很多宝贵的时间又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得学生产生厌烦课堂,甚至厌烦老师,最后不愿意主动学生这门课程,最终放弃。所以以上情况不当讲或少讲的五点内容很重要,作为老师我们一定要注意,争取做一名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学生喜欢的好老师,那么我们也就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