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项目办要求,本次参训教师在培训后期,需结合本次研训内容在本校或本区域内开展现场实践,并在现场实践活动结束后提交有关现场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现安排如下:
一、本学校或本区域组织开展现场实践、校本研修活动、区域研修活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1月20日。
二、参训教师在培训平台提交现场实践证明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三、现场实践证明材料提交的方式(以下3种方式选择1种提交即可):
方式一:上传学校出具的签字并加盖公章现场实践证明鉴定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模版见附件2)。
方式二:上传现场实践总结PPT、WORD等格式(总结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到图文并茂)。
方式三:上传现场实践活动的视频课例节选(视频格式为:flv/wmv/avi/mp4,大小在50M以内)。
四、本此培训采取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双合格的考核方式,现场实践证明材料经组长批阅为合格,结合网络研修成绩,方可认定为培训测评合格。
附件2:
2016年度阜阳市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
现场实践成绩鉴定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学历 |
|
职称 |
|
教龄 |
|
|
所任学科 |
|
集中研修时间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
|||
工作单位 |
|
|||||
现场实践与校本研修内容 |
(从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层面,描述现场实践与校本研修方式与内容,不少于300字。)
|
|||||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评 |
(从现场实践和校本研修活动的参与态度、信息技术应用情况及效果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不少于500字。)
|
|||||
单位签定意见 |
(须鉴定该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是否达到选学等级)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