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实践证明材料

发布者:李素珍     所属单位:界首市界师附小     发布时间:2016-10-19    浏览数:0

 根据省项目办要求,本次参训教师在培训后期,需结合本次研训内容在本校或本区域内开展现场实践,并在现场实践活动结束后提交有关现场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现安排如下:

一、本学校或本区域组织开展现场实践、校本研修活动、区域研修活动的时间为:20161010日——20161120日。

二、参训教师在培训平台提交现场实践证明材料的时间为:2016111日——20161130日。

三、现场实践证明材料提交的方式(以下3种方式选择1种提交即可)

  方式一:上传学校出具的签字并加盖公章现场实践证明鉴定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模版见附件2)。

  方式二:上传现场实践总结PPTWORD等格式(总结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到图文并茂)。

  方式三:上传现场实践活动的视频课例节选(视频格式为:flv/wmv/avi/mp4,大小在50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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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