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业标题:现场实践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6-11-30
  2. 作业要求:
        由参训教师在平台上上传学校出具的现场实践证明材料或现场实践总结等(备注:材料提交方式有3种,详见附件1)。证明材料被批阅为“优秀”得25分,被批阅为“良好”得20分,被批阅为“合格”得15分,被批阅为“不合格”和未提交均不得分。此项满分25分。
  3. 发布者:项目管理员

现场实践证明材料

提交者:应允超     所属单位:界首市顾集中心校     提交时间:2016-10-25    浏览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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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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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