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标题 :现场实践证明材料截止日期 : 2016-11-30
作业要求 : 由参训教师在平台上上传学校出具的现场实践证明材料或现场实践总结等(备注:材料提交方式有3种,详见附件1)。证明材料被批阅为“优秀”得25分,被批阅为“良好”得20分,被批阅为“合格”得15分,被批阅为“不合格”和未提交均不得分。此项满分25分。
作者 :项目管理员
2016-09-27提交者:学员刘劭敏浏览(0 )
2016年度阜阳市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
现场实践成绩鉴定表
姓名 |
刘劭敏 |
性别 |
女 |
年龄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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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科 |
职称 |
初级 |
教龄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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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任学科 |
数学 |
集中研修时间 |
2016年 10月01 日至 12月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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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光武镇第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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