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行使教育惩戒,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解读。这一课,由北京教育学院的郝盼盼老师为我们讲解。其中,提出了老师可以让学生罚站吗?体罚的代价是什么?老师怎么行使惩戒权,行使惩戒权要注意什么?
对学生实施体罚的话,会对学生的身心受到伤害,体罚过重会使学生身体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严重的可能要送医治疗,其次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学生具有一定的向师性,自己尊重的老师对其进行体罚会严重打击其学习的积极性。而且教师如果教师体罚严重的话会触犯法律。对自身的职业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那么作为教师,我们怎么合理行使自己的惩戒权呢?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8条中,规定了教师具有一般惩戒权。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教育惩戒,包括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作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此外,教师对学生实施这些措施后,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那么在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一些教育惩戒,但是应当事先告诉家长。包括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由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予以训诫,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在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界限,不要超出惩戒权的范围,要关心学生身心发展,保护学生心理健康。严格要求和耐心劝导相结合,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