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博 所属单位:沈阳市实验学校于洪分校 发布时间:2021-10-23 浏览数( -) 【举报】
教师的职业道德与幸福感
伟大的教育家魏书生曾说过:“教育是一项可以给人以双倍精神幸福的劳动。教育对象是人,是学生,是有思想、有语言、有感情的学生。教师劳动的收获,既有自己感觉到的成功的欢乐,更有学生感觉到的成功的欢乐,于是教师收获的是双倍的、乃至更多于其他劳动双倍的幸福。”
所谓教师职业道德,就是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应该遵守教师这种职业的原则、职业标准,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言行;不做有损教师人格的事情,不说有损教师形象的话,一切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去做。
很多人认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师的幸福是相互矛盾的,其实不然,我认为任何事物总是要一分为二地看待。教育生活也不例外,既有“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也有教师的幸福。我认为教师的幸福是一种体验,是对教育中生存状态的一种高级的、愉悦的情感体验。教师的幸福是一种精神享受。有自己清晰而成熟的教育教学理念,是一种幸福;有自己有魅力的教育教学艺术,是一种幸福;有自己的教育理想和信念,是一种幸福。教师的幸福写在学生认真的作业本上,教师的幸福盛在学生满意的答卷上,教师的幸福堆在家长充满谢意的脸上。学生是教师的幸福源,当学生在难题面前时的豁然开朗,当学生精神的意气风发时,当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发展时,教师都会有一种愉悦的情感体验,这就是教师的幸福表征。
教师是一个崇高的职业,教师职业有其特殊的要求,职业幸福感和教师自身的荣辱观、师风师德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师德高尚、热爱学生、精通业务、教学相长、坚持学习、师生和睦、敬业奉献、团结互助是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基础和源泉,因此,作为教师,知荣辱、优师德,才能真正提高我们的职业幸福感!幸福是体现自身创造力和价值感得到实现,人生价值得到肯定后产生的感觉。教师的幸福来自孩子的真挚的感情。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人,人是千差万别的,要做好工作,就得充分发挥创造性。
其实,教师想真正获得幸福感,最重要的一条是自己调整好心态,经常换位思考,从积极、乐观的角度看待每一件事情。时刻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时刻发现生活中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