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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活动中 让学生学会“说话”

发布者:杨晴     发布时间:2016-12-20 浏览数( 0)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阅读实践,尝试阅读教学的创新。  

课堂“留有余地”,加强说的训练
  《新课标》提倡少做题,多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无疑指明了只有多读书,才能把知识转化为技能。在语文课上,教师要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在阅读实践中受到的情感熏陶,获得的思想启迪,并鼓励学生创造性地表达出真情实感。教学《童年的发现》一文,课文讲的是俄国作家费奥多罗夫童年时的一项科学发现,反映了儿童对求知的渴望和孩子们惊人的想像力。教师引导学生想像,假如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办?学生兴奋不已,纷纷发表个性见解,继而交流了他们各自童年的发现----“我发现了兔子的眼睛为什么是红的”“我发现鸡与蛋的关系”“我发现了月亮中的嫦娥爱搬家”……学生创造的火花迸发开来,汇成了一首首优美动听的童年诗篇。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发挥,并在学习中感受到了创新的成功和喜悦。

(一)学生说话和回答问题的时候,让他们把话讲完整,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尽量引导学生按一定的顺序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教他们把话讲完整。
  (二)充分发挥课文特点,指导学生进行说话训练,教材中有大量可供多角色朗读的课文,角色间的对话丰富多彩。在平时的课堂上,除了指导学生分角色朗读外,更着重指导学生用自己的语言通过“演一演”的形式,进行对话练习。在练习的过程中,可以用自己的话去代替“台词” 的背诵,通过演和说,进一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

  (三)充分运用课文提供的条件,进行必要的讲述训练。教材中绝大部份都是记叙人和事的课文,语言凝炼、生动形象,与学生生活比较贴近。在学懂课文的基础上,要求学生不重复课文中的原句,用自己的语言,抓住课文中的主要内容来讲述。这样的训练,可以用课文中的书面语言促进学生口头语言的发展,逐步培养学生能够有条理地说好一段话,清楚、完整地讲述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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