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标题:第一次送教作业 作业周期 : 2022-09-05 — 2022-09-15
发布范围:全员
作业要求: 请大家根据第一次送教活动培训内容,完成一篇反映学习内容和心得的日志。 要求: 1.不少于500字。必须原创,做真实的自己,如出现雷同,视为无效。 2.为了方便批阅,请您选择字号为16,而且不要以附件形式提交(如果您的作业中有大量的图片、图表等可以同时提交附件)。为保证您的作业在提交过程中顺利完整,最好先在word中编辑保存,再复制到作业答题框中提交。 3.为了不影响您的考核成绩,请在截止日期(2022年09月15日)之前提交。
发布者:项目管理员
提交者:学员刘永刚 所属单位:许昌高中 提交时间: 2022-09-11 08:46:34 浏览数( 0 ) 【举报】
2022年9月3日星期六,我们齐聚在建安区进修学校参加的“六个一百许都名师”第三期活动进行了第一次送教活动,聆听了杨梅玲老师的关于教育惩戒规则的精彩专题讲座,使我对教育惩戒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收获颇丰。
杨老师在讲座中提到,近年来,出现了个别教师以“不敢管”为借口而“不作为”的现象,面对教育者的不知所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9年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首次提出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但教师如果不恰当的“权利使用”,会与学生权利产生根本性冲突,有的教师以管学生的名义随意打骂、体罚学生,剥夺学生上课权利,殊不知已违规违法。2020年教育部发布《规则》以“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
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往往顾虑重重,由于舆论压力、安全风险压力等,不敢实施教育惩戒。《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 当履行职务,教育惩戒是教师的职务行为,教师正常履职产生的纠纷和法 律后果应由学校承担。教师正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进进行处理。即使因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与家长产生纠纷,也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正当渠道解决。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依 法予以追究。
规则是死的,执行规则的是活的,作为惩戒权的实施者老师一定要多思考,语言要有艺术性,注意场合,注意时机。要对每一次惩戒备好课,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方式,运用好惩戒权,让惩戒条例作为教育良好的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