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培训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数( -) 【置顶】 【举报】
本次培训将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按照《文昌市2021—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资格培训方案》考核要求:
(一)在岗自学阶段:占10分。学员须提交读书笔记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500字)。
(二)集中培训阶段:占15分。考勤占5分,学员提交的培训心得占10分。
(三)网络培训阶段:占40分。学员须完成规定课程和规定学时。
(四)在岗实践阶段:占35分。完成一节公开课并录制视频,占15分;撰写一篇教学论文(不少于2000字),占10分;主持一次科组主题教研活动或做校内40分钟小讲座,占10分。
(五)考核总分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
具体考核指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