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幸福感是教师追求的最高境界
发布者:朱爱珍
发布时间: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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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名学者将教师的职业境界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把教育看成是社会对教师角色的规范、要求;二是把教育看作是出于职业责任的活动;三是把教育看作是出于职业良心的活动;四是把教育活动当做幸福体验。教师的最高境界是把教育当做幸福的活动,而幸福是行为主体的内在体验,只有与人的内在情感体验相联系的活动才具有坚实的基础和永恒的活力。能够把教育工作当做幸福的人并不会从奉献中感到有什么损失,实际上他甚至不会意识到自己是在奉献,他只从教育工作中感到生命的充实和生活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