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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改革:“取消职称”和“提高待遇”应理性对待

发布者:戴富雄     发布时间:2017-05-17 浏览数( 0) 【举报】

        去年8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从此,中小学教师可评“正高”。这对广大中小学、幼儿园老师来说,是福音,也是福利。职称制度改革大框架推出后,经常会听到一些呼声。有的要求取消职称评审,采取按任职年限直接晋级;有的认为必须取消论文的要求,不要论文评审这一项;还有的提出取消职称与工资挂钩,等等。

        改革开放以后建立起来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现在有人提出要取消职称评审,采取按任职年限直接晋级的方式。理由是,同样工作年限,凭什么你是高级教师,我却还是一级、二级教师?有人认为,如果按任职年限直接晋级,可以避免教师职业倦怠,避免多数老师心理失衡。

按任职年限直接晋级的观念,说到底,是平均主义。如果实施按任职年限直接晋级的职称制度,将加重中小学教师职业倦怠现象。

       对职称评审中的“论文要求”妖魔化,是少许杂音中的重要一类。有些人认为,教师写论文分散了精力,不利于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甚至认为是一种不务正业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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