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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德育教育中“形”与“质”的关系

发布者:王金海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数( 0) 【举报】

在体育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时一定要摒弃形式主义,摒弃理论空话与教条,认清新时期德育教育的基本问题,不能夸大或只做表面文章。在这里,有必要再提一下体育教师的道德人格问题,因为它决定着教师以身作则,以身立教。由于体育教学的特殊性,与其它学科教师相比,体育教师与学生之间更存在着一种“亲密性”,在这种“亲密接触”中,体育教师可能比其他教师更多一份人格暗示与辐射。因此,体育教师要以自己语言的优美、行为的文雅、生活的朴实、衣着的整洁、态度的积极、思想的进步和作风的正派,给学生以耳濡目染。所以,体育教师首先应具有希望在学生身上建构起来的普通公民道德,还必须率先修养希望学生们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养成的一些特有的良好品质(如尊重他人、公平竞争、敢于争先、民主、果敢等)。“身正为师,学高为范”,教师必须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地去完善自己。可以说,当体育教学中的“育”与教师人格不一致时,真正起到有效性教育作用的只能是在言传身教中的教师的道德修养,而不是“育”。最后,在宣扬与实现“快乐体育”的同时,在体育教学中落实德育教育也完全可以使其成为一种“愉快德育”,成为一种乐于接受的德育,一种让学生个性尽情舒展的德育,一种能促使学生健康人格可持续发展的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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