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淑媛 发布时间:2017-10-17 浏览数( 0) 【举报】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通过这一规范的遵守所表现出来的修养水平;教师的幸福就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生存状态。
师德首先是“人”的师德,赋予教师真正内在的尊严、幸福感和生命价值。这时的教师就不是一个“教书匠”,而是一部活生生的、具有教育力量的教科书,能够传授给学生许多无法物化在书本中的人生智慧。教师的道德素养,不是体现为低效的付出,更不是牺牲性的付出,应建立在“分享”与“共度”的生命历程里,应包含作为“人”的“自然生活”的幸福享受。教师不仅仅是为生计而工作,更是为追求生命的增值而工作。只有把工作当作生活追求,才能在不断增值的生命历程中,体验到幸福和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