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余国照 所属单位:鹤壁市鹤山区中山学校 发布时间:2024-05-30 浏览数( -) 【举报】
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 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根本属性和具体规则,同时也对学校、教师、家长的育人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第一,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性质是一种教育行为。教育惩戒的目的是通过惩戒手段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在我国教育实践中,由于教育惩戒在发展的过程中长期没有明确的规范,再加上一些不正当惩戒事件的发生,导致人们对教育惩戒的认知形成偏差。事实上,不同类型的学生适合的教育方式不同,一味采取正面教育有时并不能形成良好的育人效果,也违背了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教育惩戒作为符合教育规律的一种教育行为,其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过程中具有客观必要性。
第二,教育惩戒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学生出现了哪些违规违纪情形教师可以对其实施教育惩戒?此次《规则》明确规定了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学生违纪程度的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每一类列举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学校可以根据教育规律以及不同学段、不同年龄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将实施教育惩戒的情形和方式予以具体化。但教师和学校在具体实施教育惩戒时还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例如教师和学校在实施不同教育惩戒方式时需要遵循不同的上报程序和告知家长的程序;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时,要遵循征求意见的相应程序等。这些程序要求的规定是为了体现惩戒实施的公平、客观、合理,也体现了对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利益主体多元立场的平衡。
第三,实施教育惩戒还需要讲究艺术,提升温度。教育惩戒不仅是一个教育管理问题,也是一个教育艺术问题。如何把握教育惩戒的分寸和尺度,考验着教师和学校的经验与智慧。实施教育惩戒要充分考虑特定学生的具体特点,客观公正,不能全凭自己的个人情绪与主观好恶。无论教育惩戒程度如何,教师都应关注被惩戒学生的情绪和状态,避免发生意外。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增加对学生的关爱与帮扶,及时与学生进行谈话、沟通,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第四,政府和学校应建立教育惩戒的支持与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教育惩戒的培训力度,让教师们熟知和掌握《规则》中所规定的教育惩戒情形和具体措施,提高教师会用和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应建立对于教师正当教育惩戒予以支持的机制,保证教师敢用会用。对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另一方面,从监督的角度来看,《规则》也专门规定了七类禁止教师实施的不当教育行为,通过划定“红线”,有利于教师规范行为、把握尺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五,家校社协同育人是提升教育惩戒效果的重要保障。家长应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同时,也要鼓励校外法律、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士积极参与惩后疏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对确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治。发挥媒体的正面作用,加大对教育惩戒知识进行宣传和普及的力度,引导公众对教育惩戒的正确理解,从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综上所述,教育惩戒要想达到最佳的育人效果,离不开多方力量的合作。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只有让教师和学生的权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