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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要矛盾和基本国情的区别

  发布者:孙孟涛    所属单位:第二十五中学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数( -) 【举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基本国情没有变”,我们该怎样解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逐步创立并不断完善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明确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

  党的十三大报告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党的十三大报告还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和根本任务,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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