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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音乐与情绪

发布者:蔡杰     发布时间:2018-06-04 浏览数( 0) 【举报】

 音乐的欣赏是一种移情的过程,使得本来是物理的东西可以具有人情,本来无生气的东西可以有生气。如书法,横直钩点等笔墨原来是墨涂的痕迹,它们不是文人雅士,原来没有什么“骨力,姿态,神韵”,但是在名家书法中我们常感觉到“骨力,姿态,神韵”。这都是把墨涂的痕迹看做有生气有性格的东西,都是把字在心中所引起的意象移到字本身上面去。又如切分节奏,很有舞蹈的意味,让人联想到载歌载舞的画面。把自己的意蕴和情趣移于物上,物才能呈现出我所见到的形象。 
  音乐艺术与现实有距离,不能站在实用的态度看。若只是关注有用的功利,则无法欣赏本身的形象,无法体会其中所表达的情绪,无法感受其中的美。若任何事情只为追求实用,那就只需要有可以遮体的布匹即可,何必还要要求衣物有不同的颜色、样式呢?要无所为而为,本着审美的态度去观察体会。 
  把自己的意蕴移于物,物才能呈现我所见的形象,并吸收物的姿态于自我,模仿物的形象。 
  音乐之所以为音乐,是有其特殊性的存在的,音乐不是一种情感的语言,能够明确的对应其所指的含义,也不是自我表现的情绪的发泄手段,艺术所用的情感是经过组织过的。音乐中的情感是更具普遍意义的。 
  而只有经过艺术决定的行为才是艺术创作,艺术的情绪是通过人们分享的而不是传播的。虽然每个人的对音乐的情绪反映会不一样,但是“由于人的共性,又都会分享到一种重要的人类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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