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芸 所属单位:湖里区东渡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8-05-06 浏览数( -) 【举报】
我们要做什么样的教师?北京师范大学的刘焱教授用25个字诠释了合格幼儿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心中有理想、行为有规范、眼里有儿童、教育有方法、举止有修养。
心中有理想——即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我们怀揣着教育梦想走进幼儿教育的殿堂,然而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面对繁琐的事务、面对专业的困惑,我们要有勇气迎难而上,积极主动地寻求解决的方法。要做到心中有目标,发展有规划,为自己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计划。从环境创设、班级管理、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长工作、自我成长等方面不断完善与提升,用脚踏实地的行动一步步实现心中的理想。
行为有规范——即培养“自觉、自主、自律”的行为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这点上,教师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将给孩子带来深刻的影响。因此,教师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端庄大方、亲切和蔼的良好形象面对幼儿;以冷静睿智、严于律己的社会行为影响幼儿;以活泼开朗、热情洋溢的个人魅力感染幼儿。
眼里有儿童——即以儿童为本。从环境的创设、课程的选择、活动材料的准备、环节的组织、学习方式的引导……都要从幼儿年龄特点、学习规律、整体水平及个别差异等方面出发,符合幼儿发展的需要,贴合幼儿生活和发展的实际。
教育有方法——即道法自然、因材施教。在我看来,好的教育方法应像春雨一样润物无声,像呼吸一样自然,让儿童欣然接受。当然,面对不同个体特征、不同发展水平的儿童,教师的教育方法要灵活调整,因材施教。
举止有修养——即在一言一行中体现人格魅力。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在必须不断学习,汲取智慧,提高思想境界与文化品位,让高尚的精神追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行动上要严以修身,举手投足、待人接物皆有涵养,自信从容、落落大方、宽以待人、谦卑礼让,成为儿童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