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宽顺 所属单位:永安乡中心小学校 发布时间:2018-06-21 浏览数( -) 【举报】
文字知识。如汉字的结构、笔画、笔顺等。这些都渗透在识字写字教学之中,并不作为知识讲解。
标点符号。要求在低年级就认识常用的标点符号,并在阅读中逐步体会标点符号不同的作用和用法,在写作时逐步学会使用标点符号。
1.基本的语法知识。比如:关于词、短语、句子的基本知识等。
2.常用的修辞方法,比如常用的修辞格。
3.文体知识。如能够区分写实作品与虚构作品,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样式等。
4.作家作品知识。主要是指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
5.文化常识。指课文涉及到的一些文化常识。
6.写作知识。主要是指叙述、描述、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
《语文课程标准》没有将这些知识列在一起,更没有把这些知识分解为多少多少个知识点,而是渗透、分布在阅读教学写作教学的目标之中,主要是要体现学以致用与随文学习的原则。在阅读教学重视语文知识的教学,给语文知识的教学以恰当的地位,这是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
首先,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必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集中的语文知识教学,没有必要把语文知识分解成几百个知识点,甚至以这些知识点作为框架,以这些知识为先导组织语文教学。
其次,了解语文知识的目的是为帮助阅读和表达,比如: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是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了解常用的修辞方法,是为了体会它们在课文中的表达效果。同时,也希望能够借助语文知识提高表达的效果。如写作时“能根据表达需要,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修改自己的作文,做到文从字顺”。并不是为了记住一些名词术语,因而也不必围绕这些名词术语进行机械的操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