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周敏祥 所属单位: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发布时间:2018-11-11 浏览数( -) 【举报】
§2.6 有理数加法(1)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教学目标:
1、要求学生会进行有理数的加法运算;
2、能正确应用加法运算律简化计算。
重点:有理数加法运算中符号的确定。 难点:异号两数相加。
教学过程:
一、知识导向:
教材引入的例题开始未明确指出行走方向,旨在引起学生在有理数运算中对符号的重视,让学生参与发现和归纳的过程,得到较深刻的印象。
二、新课拆析:
1、问题探索:
有一位同学在一条东西向的跑道上,先走了20米,又走了30米,能否确定他现在位于原来位置的哪个方向,与原来位置相距多少米?
根据我们所学过的用正负数来表示相反意义量,即规定向东为正,向西为负。
(1)若两次都是向东走,则一共向东走了50米, 表示:(+20)+(+30)=+50
(2)若两次都是向西走,则一共向西走了50米, 表示:(-20)+(-30)= -50
以上两种情形都具有类似的情形,即:方向上是相同的,且结果具有类似处的。
(3)若第一次向东走20米,第二次向西走30米,则最后位于原来位置的西方10米,
表示:(+20)+(-30)= -10
(4)若第一次向西走20米,第二次向东走30米,则最后位于原来位置的东方10米,
表示:(- 20)+(+30)= +10
(5)若第一次向西走30米,第二次向东走30米,则最后位于原来位置,
表示:(- 30)+(+30)= 0
(6)若第一次向西走20米,第二次没走,则最后位于原来位置的西方10米,
表示:(- 20)+0= -20
概括:有理数加法法则:
1、 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零;
4、 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例:计算:(1) (2)
(3) (4)
注意:一个数由符号与绝对值两部分组成,所以进行加法运算时,必须分别确定和的符号与绝对值。
三、巩固训练:,练习:1、2、3、4
四、知识小结:
本节课通过对不同情况下的结果,利用正负数来表示相反意义的量及位置的变化,从而引出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初步培养学生的分类分析能力。在运算中应特别注意异号相加的情况,学会如何确定结果的符号及绝对值。
五、作业:习题2.6:1、2
§2.6 有理数的加法(2)
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教学目标:
1、如何促使学生在已有基础上对运算律的再认识。
2、能够运用运算律对现有
重点(难点):运算律的灵活运用
教学过程:
一、知识导向:
在上一节学习有理数加法法则的基础上,结合小学学过的有关运算律,对多个有理数相加的情况进行运算,并在其中进行灵活运用运算律,促使运用的快与准。
二、新课拆析:
1、知识基础: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同号相加、异号相加、互为相反数相加、同0相加)
小学学过的有关加法的运算律 (加法交换律、加法结合律)
2、知识运用:(引例1)计算:
(引例2)计算:
概括: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例:计算(1) (2)
例:10筐苹果,以每筐30千克为准,超过的千克数记作正数,不足的千克数记作负数,记录如下:
2,-4,2.5,1.5,3,-1,0,-2.5
问这10筐苹果总共重多少?
三、巩固训练:,练习:1、2
四、知识小结:本节课主要通过能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及加法的交换律、加法的结合律的学习,能多个有理数的加法进行简化运算。
五、作业:习题2.63、4、5
§2.7 有理数的减法
教学目标:
1、要求学生会将有理数减法转换成加法计算;
2、让学生进一步认识到化归思想在数学学习中的应用。
重点:减法法则的运用。 难点:如何通过实例引入有理数减法法则。
教学过程:
一、知识导向:
本节课是在学习加法法则的基础上,根据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以及有理数加法法则,通过实例引入有理数减法法则,在其过程中应对学生逐渐渗透数学上的重要的化归思想。在减法运算的学习中应着重促使学生对法则的应用。
二、新课拆析:
1、知识基础:有理数的加法法则;小学所学习的减法运算与加法运算的关系。
2、设疑:珠穆朗玛峰和吐鲁番盆地的海拔高度分别是8844米和-155米,问珠穆朗玛峰高多少?
列式:
3、知识形成: 引例:
由加、减法互为逆运算: 可得:
由此有: 同时:
所以:
概括:有理数的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例:计算:(1) (2) (3) (4)
三、巩固训练:练习:1、2、3
四、知识小结:本节课通过在学习加法法则及运用加法与减法互为逆运算的方法得到有关有理数的减法法则,在运算中应注意到必须“两处同时改变符号”缺一不可。
五、作业:习题2.7: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