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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法治教育

  发布者:潘志刚    所属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学    发布时间:2018-12-24    浏览数( -) 【举报】

课堂法治教育属于现代公民教育的一种形式。现代公民教育包括三个部分:公民的法治教育、公民的政治教育、公民的道德教育。通过对初中生进行法治教育,可以培养起学生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认同,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生成法律意识,确立法律信仰。法治教育,可以为公民教育提供主体意识、平等意识、契约观念、民主思想、权利义务观念等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

课堂法治教育属于通识性教育。通识性教育是一种广泛的、非业的、非功利的教育,课堂法治教育,不仅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也关注学生成长对法律的需要,从法的角度给学生提供一个认知社会的价值判断。

法治教育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素质教育“是一种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法律素质是学生素质的重要内容。2016年,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审议,《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公布,其内容提出“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为基本原则,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 具体到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其学科核心素养应该包括“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对“一个中心”即“培养负责任的公民为中心”,“三个基本点”即“道德品质、健康生活、法治观念”。其中,法治观念与法治精神,是学生在实现公众参与时的主观要求同时也是必要前提,且法治意识的必备,也是理性精神(行为)认同政治的必然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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