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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开放的课堂教学

发布者:林秀玲     发布时间:2019-06-03 浏览数( 0) 【举报】

虽然教材是固定的,但我们在备课中认为课堂教学在依据教材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因实际情况而作些变动,可以是开放的。因此,新课程背景下德与法治学科教师要摒弃那种“教教科书”的课程观念,由教材的宣读者转变为课程资源的开发者。

    首先,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发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并要善于发现学生的真实想法。

    构建生活的课堂,一个显著的特征便是把课堂还给学生,学生对这节课怎么想,学到了哪些知识,有什么收获才是最重要的,并将此作为教育的契机和最终目标。

    其次,关注社会生活的重大事件,特别是与课堂教学相关的事件和材料。例如,在有关法律常识的教学中,我灵活运用当时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今日关注》等电视节目热播的案例来教育学生,达到教育的目的;还如在讲述磨砺意志、战胜挫折、社会责任等内容时,我用《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的不怕困难、坚强意志、对社会的责任感等优良品质来教育学生,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再如,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央视的《法制在线》播出的一系列有关毒品、禁毒的内容,与教材的《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中毒品的危害有联系,也能帮助我们更好讲解这一内容;央视的《共同关注》节目在暑假播出的“圆梦行动”系列内容也能帮助学生真实感受中国的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以及中学生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和中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意义……,让学生亲身来感受体会这些社会事件,教育的结果比老师单纯说教好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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