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谢道香 所属单位:于都县罗坳镇中心小学 发布时间:2019-05-09 浏览数( -) 【举报】
可能很多家长认为,孩子到了学校,那么老师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就有监护人的义务。
其实法律不是这样规定的,老师只是有管理‘教育及提醒的义务。并不是孩子的监护人。即使是在学校,老师也不是孩子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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