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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中小组合作学习需要“火候”

  发布者:张晓岚    所属单位:苏州市吴中区碧波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数( -) 【举报】

    “小组合作”是课改推进中的“代言词”,于是,人们在心目中就似乎有“只要有小组合作,就可认定是否在进行课改”这样的定论。因此音乐课堂中,小组合作需要“火候”。


      什么时间需要小组合作?要在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之时。比如,在教学中,遇一教学问题或是自己预设的教学问题,只要“火候”一到,即可抛出教学问题,进入“合作”环节。切忌按教案教学环节预设生硬进入“合作”,否则,即使合作也不会有实效。有些老师进入“合作”环节很顺,学生自然进入角色,其效度自然可佳;有些老师进入“合作”环节生硬,学生强行进入角色,其效度自然低劣。


      小组合作的时间长短,“火候”也要拿准,一般情况下要根据合作解决的内容而定,有些内容有合作的价值和意义,并且时间短了达不到合作学习的目的和效果,因此,可以合作的时间稍长一点,其间,教师要深入小组,随时查明学情,待合作效度达到“白热”之时,一举收之。


      总之,合作学习,是高效课堂的一重要特征,“小组合作”要兼顾音乐学科特点,要因“需要”而定,使之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合作之举,不可随便而合,合中不可草率收兵。不论什么学段的音乐教学,在应用“小组合作”时切忌:合也匆匆、分也匆匆;学生乐开花,老师走马观花;看似热闹高效,实则无用低效;本来无需合作,强接地气强合作;不顾学科特点,滥用合作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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