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的反思

发布者:余武林     所属单位:盐田中学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数:0

  长期以来,教师教育政策的研究和政策运用处于隔裂状态。教师教育政策决策者缺乏应有的研究意识,而研究者又缺乏对教师教育问题从政策的高度去把握的意识,研究的价值很难通过决策体现出来,随着教师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绩效化的进程,教师教育的健全发展有赖于决策者的研究意识和研究者的政策意识的增强与有机交融,有赖于这两种文化的交流。“在教育领域‘没有研究的政策不可能成为好政策’,‘不关心政策应用的研究不可能成为有价值的研究’的理念,正成为越来越多人的深刻理念和价值追求。” 
  从教育决策者的角度来看,要不断增强决策者的研究意识,具体表现为确立决策的过程意识、距离意识和代价意识。首先,决策者意识到教育政策是一个从课题的确定、决策到政策的执行、评估、反馈等完整的过程,并且具有关注政策全过程的意识。其次,决策者还要有一种“旁观者”的心态审视自己参与制定的政策的距离意识,以尽可能的保持价值中立、客观。再次,决策者还要有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收益的代价意识,以保证有限的教育资源获取最大的教育效益。 
  从教师教育研究者的角度看,研究者的政策意识具体表现为转化意识、当下意识和操作意识。首先,研究者要有使自己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应用的意识,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转化率。其次,研究者还要有一种关注实际、并对实际问题做出理论回答的当下意识,不至于使自己的理论成为“空中楼阁”。再次,研究者要具备使自己的研究成果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识,强调研究的针对性和精确性,有较高的量化程度。 
  教师教育政策法规制定要保持稳定性。首先,加强教师教育政策研究的力度,切实分析教师教育政策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严格教师教育政策的制定过程,避免教师教育法规、政策制定的随意性和滞后性。制定教师教育政策时,既要立足于教师教育发展实际,积极响应当下存在的问题,又要面向未来,发掘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的前瞻性,对将来可能存在的问题要防患于未然。其次,对教师教育政策内容,一方面要遵循国家出台的法规政策,各省市要做出必要的阐释与解答,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等条款;另一方面,各省市还不能仅做国家政策的传声筒,还要研究各省市的政治经济发展及教师教育实践发展的实际,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避免教师教育政策内容的简单阐释与描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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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