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高考改革对中学地理教学的影响

发布者:唐启强     所属单位:永修县第二中学     发布时间:2015-10-19    浏览数:0

 

2014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决定在上海、浙江两省市先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为2017年全国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依据”。20149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高考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总成绩满分750分。与以前的改革不同,此轮高考改革将对基础教育带来深刻影响,也必将引起中学地理教学的学科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方式与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巨大变革。

  一、高考改革对学科地位的影响

  20141114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确认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为选考科目,各科在学考“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一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与高中学考同期进行。

  201532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7年拟在浙江招生的约1 400所高校本次选考科目范围,涵盖2.37万余个专业(类)。其中不限选考科目的占54%,设限选考科目的占46%。各高校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类)中,选择物理、化学、技术、生物选考的较多,其中物理涉及设限专业(类)的81%,而选择历史、地理、政治的相对较少,分别涉及19%15%13%专业(类)。据统计,考生选考政治、历史、地理可报考的专业(类)分别达到59.7%62.8%60.9%

  客观分析新一轮高考改革对地理学科地位的影响,可以用“喜忧参半”来定性。

  地理从高考文科必考学科下降为高考选考学科,与“语、数、外”等高考必考学科相比,其学科地位会有更明显的下降,成为考生“清门”学科之一。学生一般会选择在高二学习阶段(4月考)结束学习任务,最迟也会在高三第一学期(10月考)结束高中阶段的地理学习,学生地理学习时间(与目前文科生相比)由三年缩减为一年半或两年左右。

  地理高考分值由100分下降为30分(加考分),且考试成绩根据学生实考成绩按等级赋分。高考分值下降必然会影响教师日常的教学内容选择与教学深度的挖掘,造成地理学科的魅力和价值得不到很好的显现。

  在现行高考中,文科考生只可报考约34%的专业(类)、而理科考生只可报考约60%的专业(类)。新高考方案实施后,考生的专业选择面均比现行的高考文理分科有了大幅提高,选考地理的考生可报考60.9%的专业(类)。这意味着一些优秀的理科生会来选学地理,地理学科的优质生源较目前会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对于选考地理的学生而言,地理学科已成为其高考“副主科”之一,与理化生技政史等具有同等地位,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现行高考背景下地理学科的“小儿科”地位。同时,选考地理的学生是愿意学地理、喜欢学地理、自认为可以学好地理的学生,这意味着中学地理教师面对的是优质教学对象,教师在地理课堂中可以发挥更多的“用武之地”。

  二、高考改革对教学内容的影响

  新一轮高考改革将地理学考与高考“两考合一”,学考分值由100分降到70分,高考分值由100分降到30分,考试分值的调整必将影响教学内容的选择。目前,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地理(2014版)》中已对地理学科的教学内容作出了较大调整。首先,高中阶段的地理学习由原来的7个模块减少到5个模块,其中学考试题仅涉及地理必修Ⅰ、Ⅱ、Ⅲ3个模块中的“基本要求”内容;高考加试题除涉及必修3个模块内容外,还要涉及选修Ⅴ、Ⅵ(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2个模块的教学内容。其次,对必修教学内容也进行了分层处理,按学考与高考的要求对相关教学内容给予“基本要求”与“发展要求”的定位。如将地理必修Ⅰ第一章“宇宙中的地球”第三节“地球的运动”定位于“发展要求”,这就意味着在学考试题中将不再直接出现“地球运动”相关的试题。

  根据《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地理(2014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于20152月正式发布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考选科目考试标准(2014版)》(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详细阐明了地理学科的考试性质、考核要求、考试内容和考试题型。如对必修Ⅰ第四章“自然地理环境对人类活动的影响”第一节“地形对聚落及交通线路分布的影响”作出如下考试的明细要求(见表1)。

  在这一“标准”中,对相关教学内容作出了明确的分层教学要求。对于全体学生来说,需要达到的学习要求为:“了解聚落的概念和分类;会应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地形对某一区域聚落类型、分布、规模和发展的影响;会应用所学知识简单分析某一区域地形对交通线路密度、布局、形态和走向的影响”。对于选考地理的学生来说,除掌握上述要求外,还需要掌握其它因素对聚落及交通线路分布的影响,无论是知识的广度还是深度,均有明显提升。

  从上述考试要求涉及的地理教学内容变化情况看,新一轮的高考改革与新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一致。对于全体学生来说,学考追求的是地理学科的基本素养,侧重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检测;对于选考地理的学生来说,加考题追求的是地理学科的核心素养,侧重考查考生运用地理原理观察和分析地理事象的能力和运用地理基本技能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在浙江省深化课程改革和新一轮高考改革背景下,现行的高中地理教学内容将呈现出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学考要求与高考要求并存的格局(见表2),为学生学习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   三、高考改革对教学管理与教学方式的影响

  地理学科考试形式与要求的变化和教学内容的变化,必将促成其教学管理方式和课堂教学方式的转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走班学习给日常教学管理带来巨大挑战。新一轮高考改革必然会淡化“行政班”,促成“教学班”形成,学生选课走班将成为校园内的常态。当面对来自不同班级学生构成的“教学班”时,教师原先习惯了的作业收交、辅导、讲评都将出现新状态,如何正确应对成为一个新课题。已有教师抱怨,走班教学实施后一节40分钟的地理课“缩水”严重。上课铃声响后,总有几个学生才匆匆赶来,等学生完全进入学习状态,时间已过去23分钟;然后是学生上交上堂课的作业,或教师发放上节课的作业及点评,时间又过去35分钟。新课教学时间明显比“行政班”上课缩短许多,“精讲精评”应成为教师修炼的“内功”之一。同时,与“行政班”教学相比,走班教学必将给作业反馈的时效性、教师对学困生的关注与帮助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2)分层教学给教师正确把握教学内容带来难度。从目前浙江省已实施分层教学实践的现状看,主要呈现两种形态的教学管理。第一种形式是“行政班”实施学考内容教学,选课走班实施加考内容教学,每周安排4节课,2节学考教学,2节加考教学;第二种形式是在行政班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学科进行全体学生的走班教学,每位教师均固定班级授课,可能既带学考班,又带加考班,每周3课时。第一种形式,由不同的教师担任学考与加考教学内容的教学任务,由于不同教师对 “基本要求”与“发展要求”教学内容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加上教学风格的迥异,必然会给教师正确把握相关教学内容带来困难。第二种形式,由同一教师担任学考教学班和加考教学班授课任务,虽然在教学内容的连贯性上能克服第一种形式带来的问题,但教师往往会考虑到自身的工作量和教学难度,会有同质化的教学趋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所带学考班学生“超标”学习,而加考班学生“吃不饱”的现象。

  (3)地理学考与加考的考核要求对传统教学方式提出挑战。《标准》对地理考试作出了明确的考核要求,包含知识考核、学科能力和地理品质三大方面。

  《标准》将地理学科知识考核划分为“识记”、“理解”、“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认知层次的要求。识记(a)是指能对重要地理事实性知识进行回忆、再认、图上指认。如规范书写地名、地理术语;记忆重要的地理数据;在地图上指明地理位置;识别与指认地理事物;说出地理事物的分类与构成;列举归属某一类的地理事物等。理解(b)是指能对主要地理原理性知识进行解释与说明。如解释地理概念,描述地理景观并加以区分,概述地理过程、地理特征,阐述地理规律、地理成因,比较地理事物的异同点等。简单应用(c)是指能将某一方面地理知识应用到新情境中。如运用地理原理分析或推测某一地理事象,根据某一地理事象论证地理原理,分析某一地理事象的成因,归纳某一地理事象的特征,评价某一地理事象的优劣,阐明某一地理事象的地理意义,找出能够支持地理原理的地理证据,依据图表、文字材料进行图文转换等。综合应用(d)是指能在复杂情境中对多元地理知识进行综合应用。如分析地理事象之间的空间关系,分析某一地理因素变化对其它因素产生的影响,归纳某一区域地理环境的整体特征并分析区内差异,预测区域地理环境的变化趋势,发现地理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等。《标准》指出地理考试采用闭卷纸笔测试方式,其中必考题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70分,加试题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30分。必考题为必修模块“基本要求”的内容。加试题为必修模块“基本要求”、“发展要求”的内容以及选修模块地理Ⅴ和Ⅵ中的相关内容,其中必修部分约占70%,选修部分约占30%。必考题中识记、理解约占65%,简单应用、综合应用约占35%;加试题中理解、简单应用约占40%,综合应用约占60%。必考题题型由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组成,其中选择题约占75%,非选择题约占25%;加试题题型为非选择题。

评论
发布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