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 知

发布者:段红亮     发布时间:2016-02-29     浏览数:0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高我市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党员的试行意见》(赣组发[20156号)和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赣市组字[2015140号)要求,现就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