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书惠 所属单位:流芳中学 发布时间:2016-01-11 浏览数( -) 【举报】
新形势下的语文教学
《语文新课程标准》强调指出:“语文教学活动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应拓宽语文学习和运用的领域,注重跨学科的学习和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学生在不同内容和方法的交叉、渗透和整合中开阔视野,提高学习效率,初步获得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语文实践能力” 。这些要求体现了新形势下的语文教学特点应该是:主体性、创造性、实践性、整合性。因此,在教学中我们要不断更新观念,改进教法,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充分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及整合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需要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趋势。
附件